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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宝强离婚案今天开庭,高晓松挺王宝强,角燕G蛋白也挺王宝强

2016-10-18 11:28:29      点击:
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官司,将于10月18日中午1时30分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。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,也将在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之后的10月18日下午4时开庭。据娱三哥了解,夫妻俩的两场官司,在同一个法院、同一天下午开庭开打,这在娱乐圈里还是首例。

今天(18日)13时30分,备受关注的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官司,将在北京朝阳法院举办庭前会议。届时,王宝强或将向法院提交马蓉与宋喆同居的相关证据,包括两人的露骨聊天记录等,王宝强本人将亲自出庭,而马蓉则申请不出庭,本案不公开审理。与此同时,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,也将在当天下午4时开庭。下午1时起,记者将对以上两案进行全程直播,第三方律师、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庞理鹏也将为网友带来独家解读。

夫妻俩的两场官司,在同个法院,同一天下午“开战”,这在近年来的北京朝阳法院也是极其少见的。然而,官司还没开打,王宝强和马蓉之间就已经弥漫起浓浓的火药味。据悉,王宝强向法院新增了诉讼请求,将向马蓉索取精神抚慰金10万元。就该诉讼请求,庞律师分析称,王宝强方很有可能已经掌握了马蓉和宋哲同居的证据,并在庭前会议中向法院提交。

“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相关规定中,涉及到损害赔偿的法律条文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,一共包括四项内容,其中第(二)项的内容为: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与配偶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王宝强在这个时候新增诉讼请求向马蓉索取精神抚慰金,可以推断出王宝强有可能已经掌握了马蓉和宋哲同居的证据。结合司法实践,在2015年最高院公布的北京地区1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中,也有类似的案件,无过错方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。”庞理鹏律师解释道。
  
王宝强婚变后去法院起诉离婚
而面对此次开庭审理,王宝强与马蓉的态度却是截然相反,据悉,王宝强本人将亲自和律师张起淮一起出庭。而马蓉已向法院申请,她不出庭,并申请不公开审理。

对此,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,几乎一边倒的继续支持王宝强。
“申请不公开审理那就是有见不得人的事呗!大家都懂得!”
“心里没鬼的话为什么不敢出庭”
“我出一千元,谁见到马蓉或宋喆,帮我扇几个耳光,吐几口吐沫!谢谢!”
“法律是公正的,善良的人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!”
“这女人太歹毒了,真的永无翻身之日!对她再好都是无用,一身反骨”

 王宝强和律师
王宝强代理律师张起淮16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经过调查,有关马蓉与宋喆出轨,王宝强有事实证据,会在今日的法庭上出示,让事实证据说话。

那么,如果“出轨”实锤放出,对于大众十分关心的财产分割问题,将带来怎样的影响?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说:“首先应该明确的是,法律意义上的‘出轨’与道德上的‘出轨’略有不同。一夜情、婚外情、开房的证据只能证明婚姻是否破裂,而出轨的证据则需要提供‘对方在有配偶的情况下,与他人同居’。‘同居’是指持续了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,王宝强方面是否能够拿出这个证据非常关键。”


 王宝强 马蓉 宋喆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与配偶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“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,但是‘出轨’的法定过错直接导致财产分割的减少或净身出户,是不可能的。”张向龙律师说。


张向龙律师表示,在公开判决的离婚官司中,出轨方有被法院判处支付6万元精神抚慰金的先例。也就是说,“婚外情”等证据只能成为酌定的情节,而不是法定的证据。就算王宝强能够拿出马蓉法律定义上的出轨证据,也只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,而不是直接影响财产分割,要求马蓉少分或不分财产。